不同岗位比例不同
湖北公务员笔试面试成绩比例因岗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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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 + 申论成绩×45%)×50% + 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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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 申论成绩×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50% + 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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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5% + 申论成绩×45%)×40% + 专业科目成绩×20% + 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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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
仅考综合知识测试,综合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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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与申论的权重 :大部分岗位(60%)中,行测占40%-55%,申论占45%-55%;公安机关等特殊岗位会单独设置公安专业科目(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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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占比差异 :不组织专业科目的岗位面试占比50%,而公安机关等岗位面试占比仅50%,但专业科目笔试占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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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示例 (以普通岗位为例):若某岗位行测150分、申论150分、面试80分,则综合成绩 = (150×55% + 150×45%)×50% + 80×50% = 145分。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针对性复习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并关注最新招考公告中的具体比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