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 教育基本法 ,具有以下特征:
- 法律地位
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属于国家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调整范围
它全面规范教育领域的根本性、普遍性社会关系,包括教育制度、管理体制、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
-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教育法是教育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均受其统领。
- 法律属性
从公法角度看,教育法属于行政法分支,调整国家与教育机构、公民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教育法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占据根本性地位,是规范教育活动的“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