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制定主体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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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主体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拥有制定和修改税收法律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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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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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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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2023年3月,国务院、财政部联合研究形成修订稿,并于2023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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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机构
国务院、财政部等机构在税收立法过程中可能参与具体起草和修订工作,但最终法律文本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税收征管法的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修订过程也体现了立法机关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