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一个人干两份工作是否合法,关键取决于劳动合同约定、薪资待遇是否合理、是否征得员工同意。若未协商一致或变相强迫,则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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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核心依据
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需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若公司临时增加与原岗位无关的额外工作,且未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则属于单方面违约,员工有权拒绝。 -
薪资与工作量需匹配
若公司要求员工承担额外工作,却未相应调整薪资或支付加班费,可能违反《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和加班补偿的规定。员工可要求补发工资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自愿原则不可忽视
即使公司提出“兼职”或“岗位合并”,也必须取得员工书面同意。若以扣薪、降职等手段变相胁迫,员工可主张**。 -
特殊情况例外处理
突发紧急任务或短期项目支援可能被认定为合理工作安排,但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健康受损的,员工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申诉。
总结:合法与否需综合判断,员工应保留沟通记录、工资单等证据,遇不合理要求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