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厂工作几天后离职,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相应工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权益。但需注意合同约定或特殊情况,若遇拖欠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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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要付出实际劳动,无论工作时间长短,用人单位均应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例如,电子厂员工工作3天后离职,厂方需支付这3天的工资,不得以“试用期”“短期工”等理由拒付。 -
合同与厂规的影响
若劳动合同或厂规中对离职工资有特殊约定(如试用期需提前通知),需按合法约定执行。但条款若违反“按劳取酬”原则(如“工作不满一周无工资”),则无效。 -
**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付工资,劳动者可: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据;
- 通过法院起诉(仲裁无果后)。
- 避免工资纠纷的建议
- 离职时书面确认工资结算金额;
- 保留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证据;
- 避免“自离”(未办手续离职),否则可能影响工资发放。
总结:短期工作也享有工资权,遇纠纷时主动**是关键。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