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表演中的4种艺术手段为唱、念、做、打,它们是戏曲表演艺术的核心,每一项都具有独特的特点和重要作用。
唱指戏曲中的歌唱部分,是演员通过歌声来塑造角色和推动剧情的重要手段,讲究字正腔圆、声情并茂、韵味十足,需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和咬字归韵等技巧;念即念白,是具有音乐感的念白,虽无旋律约束,但有独特节奏和韵律,包括散白、韵白、数板、引子等形式,在戏曲中与唱功配合,起到推动剧情、展现人物性格等作用;做是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演员通过手势、眼神、身段、姿态等表现人物,每一个动作都有规范和章法,经过艺术提炼和加工,形成了一套程式,以突出人物性格、身份和情感;打指戏曲中的武术及翻跌技艺,有徒手对打、器械对打、翻跟头、打荡子等形式,表现形式丰富多样,要求演员有扎实武术功底和较强身体素质,同时要注重节奏感和美感,为剧情和人物塑造服务。
戏曲表演中唱、念、做、打这四种艺术手段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戏曲表演的独特魅力,想要深入了解戏曲文化,就需对这四项基本功有一定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