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表演中“唱念做打”的“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是戏曲表演的核心技艺之一。具体解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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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
“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包括手势、眼神、身段、步法等程式化表现,通过肢体语言塑造人物性格、年龄、身份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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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唱、念、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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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 :歌唱功底,构成戏曲的“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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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音乐性念白,构成戏曲的“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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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 :舞蹈化动作,构成戏曲的“舞”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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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武打或翻跌技艺,构成戏曲的“舞”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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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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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手、眼、身、法、步等程式化技巧,如髯口、翎子、甩发、水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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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肢体表达内心情感与角色特征,实现“形神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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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当差异
不同戏曲行当侧重点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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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旦以“做”功为主(如身段、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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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净以“打”功为主(如武打、翻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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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是戏曲区别于其他表演艺术的重要标志,通过舞蹈化动作传递角色内涵与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