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城镇职工转移接续联系函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核心文件,由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具,用于向原参保地发起转移申请并确认账户信息。 其核心作用包括简化跨省流程、确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以及明确资金划转路径,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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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与材料
需满足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特殊调动除外),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若存在重复缴费,需额外提交退款申请表及银行账户信息。 -
流程步骤
- 停保: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 发函与确认: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通过联系函向原参保地发起转移请求,原参保地核对信息后生成转移接续信息表。
- 资金划转:原参保地按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及统筹基金,新就业地收到后完成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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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时效性:整个流程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可咨询经办机构。
- 重复缴费处理:两地重复缴费部分需主动申请退款,否则可能影响待遇计算。
- 临时账户规则:超龄参保(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后首次参保)仅建立临时账户,需在退休时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通过规范操作联系函流程,可有效避免社保断缴或权益损失。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保材料完整,加速转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