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在全国设立的18个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特派办”)是中央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主要职责包括审计省级财政、中央驻地方机构及重大项目等。关键亮点:特派办直接对审计署负责,确保中央政策落地,审计范围跨省联动,且均为正厅级单位,具有高度独立性。
- 京津冀特派办:覆盖北京、天津、河北,监督首都经济圈核心区域。
- 太原特派办:负责山西、内蒙古,聚焦能源与边疆地区审计。
- 沈阳特派办:管辖辽宁(含大连),监督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 哈尔滨特派办:审计黑龙江省,涵盖对俄合作重点项目。
- 上海特派办:覆盖上海、浙江(含宁波),监督长三角经济高地。
- 南京特派办:管辖江苏、安徽,联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 武汉特派办:负责湖北、江西,覆盖中部枢纽与长江中游城市群。
- 广州特派办:审计广东、福建(不含深圳),监督改革开放前沿。
- 郑州特派办:管辖河南、青海,兼顾中原经济区与西部生态审计。
- 济南特派办:负责山东省(含青岛),关注沿海经济与海洋资源。
- 西安特派办:覆盖陕西、宁夏,监督西部大开发关键节点。
- 兰州特派办:审计甘肃、新疆,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与边疆稳定。
- 昆明特派办:管辖云南、贵州,涉及西南跨境合作与生态保护。
- 成都特派办:负责四川、西藏,监督川藏铁路等国家工程。
- 长沙特派办:覆盖湖南、广西,联动中部与东盟合作区。
- 深圳特派办:审计海南、深圳及港澳中资机构,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 长春特派办:管辖吉林省,监督东北振兴与农业现代化。
- 重庆特派办:负责重庆市,覆盖长江上游经济中心。
特派办通过跨区域审计打破地方保护,强化中央权威,被誉为审计“野战军”。如需了解具体审计案例或职责细节,可进一步查阅审计署公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