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是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组织架构呈现“中央-地方”垂直管理体系,并设有30个派出审计局和18个特派员办事处实现全国覆盖。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制,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为主。
-
中央层面架构
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设审计长1名、副审计长4名,内设21个司局机构,涵盖财政、金融、企业等专业审计领域。直属单位包括审计科研所、培训中心等9个机构,主管中国审计学会等社会团体。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重大审计政策,体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的核心部署。 -
派出机构布局
派出审计局负责国务院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政审计,特派员办事处覆盖18个中心城市,重点监督省级财政、央企和国家级项目。例如京津冀特派办、深圳特派办等,形成“点面结合”的审计网络,确保中央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效力。 -
地方审计体系
县级以上政府均设审计机关,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省级审计机关可经批准设立派出机构,如江苏省审计厅驻南京办事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独立运作,体现“一国两制”原则。 -
职能动态优化
2018年机构改革整合重大项目稽察、国企监事等职能,构建“全链条”审计监督。近年新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职能,通过大数据审计技术提升覆盖效率。
审计署组织架构始终服务于“经济卫士”的定位,其权威性源于宪法赋予的独立监督权。公众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这一制度设计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