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助两类,具体如下:
一、货币补偿
-
房屋补偿费
根据房屋结构、折旧程度及市场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text{房屋补偿费} = \text{补偿单价} \times \text{建筑面积} $$
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土地基准地价等因素确定。
-
宅基地补偿
包含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和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 \begin{aligned} &\text{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 \text{综合补偿单价} \times \text{土地补偿面积} \ &\text{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 = \text{区位补偿单价} \times \text{核定的土地补偿面积} \end{aligned} $$
临时建设房屋按重置价补偿,不给予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
二、安置补助
-
搬迁周转补偿
按被拆迁住户人口数量每月给予补贴,用于解决临时居住问题。
-
奖励性补偿
鼓励住户配合拆迁,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补偿依据与调整
-
法律依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包含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等三部分。
-
动态调整 :补偿标准每2-3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人均收入等调整,超过规定年限未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四、注意事项
-
补偿金额受房屋结构、土地性质(国有/集体)、区位等因素影响,具体以政府公示为准。
-
临时建设房屋、超期宅基地等情形需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