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核心规定为: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工人50周岁退休,但具体执行需结合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及地方政策灵活调整。 特殊工种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可提前至45周岁退休,部分地区还允许弹性选择50-55周岁之间的退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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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决定退休年龄:管理、技术岗位女职工55周岁退休,生产、操作岗位女职工50周岁退休。岗位性质以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及行业分类文件为准,且需在退休申报时明确备案。若女干部转工人岗位满5年,可按50周岁退休;反之女工人转管理岗满5年则按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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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与弹性选择:从事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的女职工可45周岁退休;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45周岁退休。部分省份(如新疆)允许女职工根据岗位连续工作年限(如生产岗满5年)选择50周岁退休,或管理岗选择55周岁退休。灵活就业女性通常需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方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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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执行差异需注意:尽管国家层面规定明确,但地方政策可能细化或调整。例如,武汉允许视同缴费年限的女职工在50-55周岁间自主选择退休时间;而达州强调提前退休需严格审批,避免违规操作。企业内退女职工需按内退前岗位性质确定退休年龄。
提示:女职工应提前核查劳动合同、岗位记录及社保缴费情况,并与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确认具体退休政策。涉及岗位变动或特殊工种的,建议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