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诈骗行为是允许的,但需注意区分受理范围与正确举报渠道。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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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明确
中央巡视组主要监督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而诈骗犯罪属于刑事犯罪,需通过公安机关处理。若举报内容涉及党员干部在诈骗中的违纪行为(如利用职权实施诈骗),则属于巡视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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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举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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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 :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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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违纪行为 :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巡视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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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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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提交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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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巡视组进驻的单位直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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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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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中央巡视组”诈骗短信,此类信息可能以虚假承诺诱导举报人泄露隐私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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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时需提供详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并明确说明问题性质(犯罪行为或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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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诈骗犯罪本身不直接受理,但若涉及党员干部违纪,可通过巡视组渠道举报。建议优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证据以便后续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