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新规,吉林省女副高职称退休政策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
法定退休年龄 :逐步延迟至63周岁,过渡期内为“60+延迟月数”(延迟月数=出生年月-1970年1月)。例如,1970年1月出生者延迟16个月,退休年龄为61岁4个月。
-
弹性选择 :可申请提前或延迟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不低于55岁),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不超过66岁)。
二、具体实施规则
-
过渡期政策 :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女副高可按“60+延迟月数”退休。
-
提前退休 :在55岁至58岁期间,可申请提前退休,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且与单位协商一致。
-
延迟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协商延迟最多3年,最晚至66岁。
三、注意事项
-
政策叠加 :原60岁退休政策与新延迟办法可叠加执行,例如1970年后出生者可选择55岁+延迟月数或直接按60+延迟月数退休。
-
不可追溯 :已办理退休者不适用新政策,错过机会不予补办。
建议女副高职称人员根据自身健康、职业规划及家庭需求,结合政策灵活选择退休时间,并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