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不会自动注销,必须主动办理注销手续。 若长期不经营且未注销,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吊销后仍需完成清算和注销流程。关键点包括: ①无经营需1个月内申请注销;②超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可能被吊销;③吊销≠注销,仍需补办手续;④特殊情形(如经营者死亡)可强制注销。
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后,法律未设定自动注销机制。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经营者应在停止经营后1个月内主动申请注销,提交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书等材料。若未及时办理,可能面临以下后果:一是被登记机关标记为异常;二是若连续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可能被吊销执照,但吊销后仍需补办注销手续,否则影响经营者信用。
注销流程分三步: 首先结清税务,取得清税证明;其次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身份证等;最后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发放注销通知书。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如福建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简易注销无需公示,10日内无异议即可办结。
特殊情况下可能强制注销,例如经营者死亡且无继承人、被吊销执照后未补办、或连续两年未年报且失联。此类情况需登记机关核查并公示60天后执行,但仍需完成债务清算。
提示: 注销前需处理完债权债务,避免法律纠纷。即使营业执照被吊销,也应尽快补办注销,否则影响个人征信及后续创业。建议通过地方政务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