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与无效是专利法律体系中的关键程序,分别针对专利申请驳回的申诉和已授权专利的合法性审查,核心亮点包括:复审可推翻原驳回决定、无效宣告使专利权“自始不存在”、两者均需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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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
当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若原审查部门同意撤销驳回,则直接进入后续审批;若维持驳回,则由合议组审查并作出决定(包括撤销或维持)。复审程序属于行政复议性质,旨在纠正审查阶段的潜在错误。 -
专利无效宣告
任何人均可对已授权专利提出无效请求,理由包括:专利主题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说明书未充分公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存在重复授权等。无效宣告成立后,专利权视为自始无效,但已执行的侵权判决或合同一般无追溯力(恶意情形除外)。 -
官网服务与流程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可提交复审或无效请求,需准备请求书、证据等材料。复审过程中允许请求人主动撤回,无效宣告需具体说明理由并附证据。官网提供法规查询、文书模板及审查进度跟踪功能,确保程序透明高效。
理解专利复审与无效的规则,有助于申请人维护权益或第三方挑战问题专利,建议通过官网熟悉细则并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