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期限是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决定提出异议的关键时限,通常为收到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逾期需申请权利恢复。 复审程序中的其他重要期限包括:15日内补正材料、1个月内答复复审通知书、3个月内起诉复审决定等,严格遵守期限是保障专利权益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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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请求期限:申请人需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复审请求并缴纳费用,逾期未提出则驳回决定生效。若因正当理由延误,可在期限届满后2个月内申请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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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与答复期限:形式审查不合格时,需在15日内补正材料;针对复审通知书或口头审理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1个月,未答复视为撤回请求。口头审理需提前7日提交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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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与起诉期限:申请人可在提出复审请求时、答复复审通知时或参加口头审理时修改申请文件。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决定后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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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恢复的特殊性:复审请求权恢复的起算点为3个月期限届满次日,而因未答复视为撤回的恢复需在“期限届满后1.5个月”起算。
提示:专利复审涉及多环节期限,建议通过官方系统跟踪进度,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规避程序风险。对于复杂案件,可主动申请口头审理以充分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