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表只盖章不签字时,需根据单位性质、档案存放地及报考要求灵活处理,核心解决路径包括协商补签、上级部门申诉或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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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材料有效性要求
政审表需同时具备盖章和签字才视为完整材料,仅盖章可能被认定无效。若报考单位明确要求签字(如公务员招录),需优先补签;若仅需存档(如考研复试),部分院校接受盖章后由负责人补签或说明。 -
分场景应对策略
- 应届生/在校生:联系学校党委或辅导员协调签字,通常由院校统一处理。
- 往届生(档案在人才市场):要求档案管理部门补充签字,若遭拒可向人社局申诉或改由户籍地居委会盖章签字。
- 在职人员:通过单位人事部门沟通,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如上级党委)申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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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与风险提示
- 若单位坚持不签字,可附书面说明(如“仅负责盖章,内容属实”),但需提前与招考单位确认是否认可。
- 切勿自行代签,虚假签字可能被认定为材料造假,影响资格审查。
总结:优先通过协商或申诉补签,同时保留沟通记录。若时间紧迫,及时咨询招考单位能否以盖章+补充证明替代签字,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