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材料盖章与落款不一致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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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第一时间与接收材料的党委或组织部门沟通,说明盖章与落款不一致的具体问题,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政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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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书面说明或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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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盖章位置错误导致信息不符,可要求出具情况说明,由原盖章单位重新盖章或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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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公章效力问题(如盖章重叠、模糊等),需重新开具有效公章,并确保新盖章与落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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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威性要求选择处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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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题涉及上级党委盖章(如“地派出所”等非本人单位公章),需联系户籍地或父母户籍地党组织补开或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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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党支部盖章,可要求党支部重新审核材料并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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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时效性
政审材料通常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建议尽快处理,避免因延误影响入党、政审结果等事项。
总结 :盖章与落款不一致需及时沟通并采取补救措施,优先通过书面说明、重新盖章或补开材料解决,同时注意选择正确的处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