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无权以任何理由劝退学生,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要求。《义务教育法》严格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教育的权利,无论成绩优劣、行为偏差或升学前景,学校均不得通过“劝退”“变相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若遭遇此类情况,家长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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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劝退行为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7条,学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学生只能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或劝退。即使学生成绩差、纪律问题突出,学校也必须履行教育职责,通过辅导或特殊教育帮助其完成学业。多地教育部门明确将“劝退”列为违规行为,违者将受行政处分。 -
常见违规手段与应对方式
部分学校为追求升学率,可能以“自愿转学”“建议读职高”等名义变相劝退。例如要求家长签署“放弃中考”协议,或通过孤立学生施压。家长需警惕此类操作,坚决拒绝签字,并保留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如拨打12391热线)。 -
特殊情况的合法处理
仅学生因伤病长期无法就读(需医院证明)、出国定居或年满18周岁且休学超2年等极少数情形,可申请退学。其他任何理由(包括“成绩差”“影响升学率”)均不成立。学校若强制劝退,需承担法律责任。 -
**途径与政策支持
家长可依据《义务教育法》第57条要求学校纠正行为,必要时通过诉讼索赔。教育部多次发文强调“全员参加中考”,各地也配套严查“分流劝退”乱象。例如黑龙江省2023年修订的学籍管理细则重申“不得劝退”,违者将追责。
总结:九年义务教育是学生的法定权利,任何劝退行为均属违法。家长应主动了解政策,遇到学校施压时及时联系教育部门,确保孩子教育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