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中的有效期为 两年 ,超过此期限将变成无效档案(死档)。具体规定如下:
-
有效期限制
根据我国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档案个人持有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未转出或存档的档案将被视为死档,无法用于就业、升学等。
-
学校代管服务
学校通常为毕业生提供两年择业期代管服务,期间可自行保管档案。但需注意:
-
代管期间档案仍属学籍档案,非工作档案;
-
超过代管期后,学校不再负责保管,需自行办理转出。
-
-
逾期处理与激活
-
死档需到人才市场或专业机构办理激活手续,但激活后可能影响后续使用;
-
部分情况下,逾期未处理的档案可能被原籍地或人才市场封存。
-
建议 :毕业后尽快将档案转至学校、人才市场或原籍地档案馆,避免长期自行保管。若需延长保管期,可申请暂缓就业并保留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