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警处理原则,加塞且未打转向灯导致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一、基本责任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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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塞方全责 :加塞车辆未打转向灯或未完全完成变道(如车头已压实线但车尾仍在其他车道)时,属于违反交通规则,通常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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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追尾责任 :若后车因未保持安全车距或未及时刹车导致追尾,需承担全部或次要责任。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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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故意碰撞 :若后车明知前车加塞仍加速撞击,属于危险驾驶,需承担全部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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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影响责任认定 :若后车能证明前车加塞导致其无法避让(如前车未完全变道且未打灯),可要求前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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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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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条:未打转向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可处罚款20-200元并扣1分。
总结 :加塞方通常负全责,但后车若存在故意碰撞或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行为,可能减轻或加重其责任。具体以交警现场调查和责任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