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方负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规则,转弯车辆在未完成转弯动作时被直行车辆撞击,通常由转弯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现场情况和交警认定,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本原则: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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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路口
转弯车辆应主动礼让直行车辆,确保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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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弯道中
若转弯车辆已越过道路中心线或完成转弯动作,则需承担主要责任。
二、特殊情形与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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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存在过错
若直行车辆因未保持车距、未观察路况或超速等违章行为导致碰撞,需承担次要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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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有过错
若转弯车辆未减速或未观察,直行车辆未谨慎通行,需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的贡献度协商或由交警认定。
三、事故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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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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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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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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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及车辆检测报告出具责任认定书,作为索赔依据。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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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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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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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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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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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线行驶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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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驶出路口的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左转弯车辆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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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转弯车身已出一半被撞,通常由转弯方负主要责任,但需结合直行方是否存在违章行为综合判断。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