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转弯让直行时直行超速的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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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方未让直行且直行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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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方负全责 :转弯车辆未遵守让行规则,直行车辆超速属于违法行为,双方均有过错,但转弯方违反交通信号或标线,通常需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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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方负主要责任 :若直行超速对事故影响较小(如直行车辆速度未达到危险程度),转弯方因未让行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直行方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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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超速但转弯方已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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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方负全责 :若直行车辆超速且是事故主要原因(如超速导致无法及时避让),转弯方已履行让行义务,则直行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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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方负次要责任 :若直行超速与事故关联度较低,转弯方已让行,直行方可能仅需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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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判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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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勘查(如车辆行驶轨迹、速度检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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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责任认定书(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
建议通过专业鉴定或交警部门调查后,以责任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