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弯让直行并不一定意味着转弯车辆全责,具体责任需结合事故现场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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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在无交通信号灯、标志或标线的交叉路口,右转弯车辆需让直行车辆先行,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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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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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无过错 :若直行车辆正常行驶且无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转弯车辆未让行则需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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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信号灯周期 :若直行车辆处于下一个信号灯周期,需等待转弯车辆通过,否则直行方可能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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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减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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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存在过错 :如超速、占用非机动车道等,可减轻转弯车辆的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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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故障或特殊路口 :若路口信号灯故障或存在其他交通标志,双方均需承担观察义务,责任可能均等或按其他规则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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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
双方对责任有异议时,应报警由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依法认定。
总结 :右转弯让直行是通行优先原则,但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直行车辆行为、信号灯状态及事故环境,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