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
在交通规则中,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的通行优先权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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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需主动避让直行车辆。这一规则基于直行车辆通常速度更快、车流量更大的实际情况,旨在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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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
当两车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辆需优先于左转弯车辆通行。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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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让行标志的路口
若路口设置“让行”标志,无论直行或转弯车辆,均需严格按标志指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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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头让灯尾原则
当转弯车辆已进入路口且信号灯变红时,直行车辆即使获得绿灯,也需等待转弯车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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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岛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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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环岛入口无让行标志,进入环岛的车辆享有优先权,环岛内直行车辆需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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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入口有让行标志,则遵循“先进入后通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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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放行左转/直行
- 转弯车辆需避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确保安全交替通行。
三、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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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转弯让直行” :若转弯车辆未礼让直行车辆发生事故,转弯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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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其他通行规则 (如占用专用车道):需根据具体条款(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判定责任。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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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与车流控制 :直行车辆因速度较快、车流量大,通常承担主要通行权;转弯车辆因需减速避让,风险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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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未遵守规则不仅易引发事故,还可能导致罚款、扣分等处罚。
建议驾驶员通过路口前停车观察、规范使用转向灯和近光灯,确保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