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需办理营运证
网约车办理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车辆性质是否变为营运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车辆性质判定标准
-
未办理营运证的情况
若仅取得驾驶员证而未办理运输证,车辆仍为非营运车辆,不受8年强制报废限制。
-
办理营运证的情况
-
需在车管所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将车辆性质改为“网约车”或“营运”;
-
车辆需通过营运车辆检测,购买营运保险;
-
变更完成后,车辆将纳入营运车辆管理,适用8年强制报废规定(实际可营运8年)。
-
二、办理流程要点
-
驾驶员证办理
需满足:取得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
运输证办理
需提交车辆检测合格证明、驾驶员证、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
-
车辆性质变更
通过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更新行驶证车辆性质为“网约车”,并缴纳相关税费。
三、注意事项
-
“营转非”的可行性
部分司机因运营成本过高选择将车辆退出营运(如“营转非”),但需承担保险、充电等额外费用;
-
8年报废的例外情况
若8年内行驶里程未超60万公里,可申请退出网约车经营,车辆可恢复非营运状态。
办理双证本身不直接导致车辆性质变化,关键在于是否完成营运证办理及车辆性质变更手续。建议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结合成本效益分析选择合规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