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具体选择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
一、继续逐年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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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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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天津税务APP、街道社保窗口或银行柜台逐年缴纳,需持续至63岁(原60岁退休年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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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补缴后养老金逐年增长,保障更稳定。
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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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实施后参保,或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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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地社保中心,一次性补缴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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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采用分段计算方式,职工养老保险10年按职工标准计算,城居保3年按城居保标准计算,合并后领取养老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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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年限不足,可要求单位补缴(需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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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不可一次性补缴。
建议优先选择逐年缴费至满15年,若经济压力较大可考虑城居保,具体以户籍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