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可以各占50%股权,但需注意可能引发的决策僵局问题。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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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性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持股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无强制限制。双方可约定各占50%股权,并将比例记载于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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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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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僵局 :若股东出现分歧,需经全体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重大决议(如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但各占50%时易因意见不合导致无法达成一致,形成“公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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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障碍 :一般事项需过半数表决权,50%-50%的投票可能使普通决策无法通过,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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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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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倾向于认定此类股权比例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困难,可能判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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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公司章程约定“超过50%”作为特殊表决通过标准,或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以降低僵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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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各占50%股权在法律上可行,但需谨慎设计公司治理结构,避免因股权比例引发长期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