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低保户三个档次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地区差异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城市低保户三个档次标准(2024年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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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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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0%,适用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仍未能重新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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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最高,按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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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10%,适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或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未再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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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90%,适用于其他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但未达到前两档的家庭。
二、农村低保户三个档次标准(2024年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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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30%,适用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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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10%,适用于一般经济困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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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90%,适用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三、其他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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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根据护理需求分为三档,一档(全护理)每月772元,二档(半护理)385元,三档(全自理)2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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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困儿童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每月2673元,社会散居孤儿19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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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补贴 :一、二级残疾人每月214元,三、四级残疾人161元。
四、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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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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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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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无重大疾病、火灾等特殊困难。
五、调整说明
2024年烟台市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6.7%和9%,城市低保标准由1001元升至1069元,农村低保标准由800元升至872元。调整后,全市新纳入低保对象8027人、特困人员2202人。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民政局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