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葫芦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如下:
一、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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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金额 :3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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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低保边缘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具体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1.5倍为界。
二、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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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金额 :2316元/人(折合月均约19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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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居民。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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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较2023年统一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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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属于补充保障对象,需结合家庭收入与医疗支出综合认定。
以上信息综合自葫芦岛市民政局及辽宁省民政厅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