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机构改革最新方案如下: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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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
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机构13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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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机构
市人大常委会设办事机构、工作机构3个,市人大设8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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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机构
市政协设办事机构2个,专门委员会7个。
三、改革重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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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机构
减少正副处级机构31个,通过整合职能取消9个机构(如市物价局、市农业局等),组建新部门(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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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职能
将原分散职责整合到新部门,例如:人口与计划生育、农业、文化广电等职能统一归属新机构,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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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严格干部配备标准,取消“低职高配”现象,所有行政机构正职原则上由中共党员担任,避免党政分设。
四、实施时间与要求
改革分两阶段完成,市级机构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县乡机构同步推进。要求确保职能不缺位、机构不超编、人员不冗余。
五、后续调整
根据2001年《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邵阳市政协机构设置可能随时间调整,但当前最新权威信息以2020年机构改革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