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的业绩材料需根据材料类型和评审要求选择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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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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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绩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单等)建议上传原件扫描件,确保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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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证书(如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需提供原件,评审以证书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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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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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部分情况需第三方合作单位盖章(如工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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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无法获取原件(如离职后),需提前留存盖章的复印件,避免材料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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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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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评审中,若单位能提供盖章的项目材料复印件并证明参与,可替代原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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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对材料真实性要求更高,建议以原件为主,复印件仅作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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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优先使用原件,复印件需严格盖章并确保真实性。若原件缺失,可结合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使用,但需提前与评审单位确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