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档案馆的资料是否需要原件,需根据具体类型和规定确定,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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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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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为主 :工程文件(如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需提交原件,但部分许可证(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可提交复印件,原件由档案馆留存备查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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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A类重要资料(如项目经理任命书、开工报告)通常需原件,且装订、编号等需严格遵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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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事档案
- 原件不外借 :档案馆仅存档原件,可提供成绩单等复印件并加盖证明章,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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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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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优先 :一般情况下,具有历史凭证作用的档案(如合同、协议)需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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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替代情况 :若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交经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如城建档案馆的复制件需加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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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与建议
- 不同地区档案馆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档案馆或持证资料员,确保资料符合规范。
总结 :并非所有资料均需原件,需结合具体档案类型和地方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类档案中部分文件可接受复印件,学生档案则严格以原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