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主要围绕职能调整、机构整合和编制优化展开,具体措施如下:
一、职能调整与去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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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行政职能
将乡镇事业站所中承担行政职能的部分(如环保站、国土所等)划转至上级行政机关,原单位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并入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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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镇管理权限
下放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如司法所、工商所等,改为乡镇直接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机构整合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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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门制改革
精简事业单位数量,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如乡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职能,实现“一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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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并相近职能机构
合并计生站、食药监站等职能弱化或重复的机构,将其人员纳入综合服务机构统筹管理。
三、编制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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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与动态调整
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原则上不新增事业单位,通过“撤一建一”方式解决新增需求,向基层和民生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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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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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 :保留编制,推行备案制,增强人员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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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二类 :剥离非核心业务,编制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新入职多采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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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法体制改革
整合执法机构,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明确编制底数,规范辅助人员执法行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编制管理办法。
通过以上措施,乡镇事业单位将实现职能高效、管理扁平、资源优化,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