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清理科目
固定资产折旧完毕后,需根据资产使用状态进行不同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继续使用的情况
-
停止计提折旧
折旧完成后,该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旧,但仍需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保留资产信息,并进行实物管理。
-
账务处理
无需进行额外会计分录,只需在固定资产卡片或明细账中将“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调整为与原值相等,账面价值自动归零。
二、报废或出售的情况
-
转入清理科目
-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贷:固定资产(原值)。
-
-
清理费用处理
发生清理费用时:
-
借:固定资产清理
-
贷:银行存款等。
-
-
收入与损失核算
-
取得清理收入:
-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
贷:固定资产清理(不含税收入)。 - 计算净损益:
-
正常损失:借:营业外支出 -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
非正常损失:借:营业外支出 - 非常损失
-
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
贷:营业外收入。
-
-
-
残值处理
若清理后有残值收入,需先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再转入“原材料”科目。
三、注意事项
-
税务处理
出售固定资产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税率13%),并计入应交税费。
-
资产清单更新
报废或出售时需在固定资产清单中删除该资产,并登记残值或出售价款。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固定资产仍可继续使用但未转入清理科目,需重置账面价值为原值并重新计提折旧。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固定资产折旧完毕后的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