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调增利润的会计分录处理需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汇算清缴后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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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补交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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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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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损益调整
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二、日常经营中调增利润
若需在日常经营中调整以前年度利润(如纠正错误),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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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相关损益科目(如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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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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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支持追溯调整,汇算清缴调增仅需补缴税款及结转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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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核定的调增项目(如广告费超标、罚款等)需按税法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