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
属于政府预算会计要素的是 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具体解析如下:
一、预算会计要素构成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预算会计基本准则》,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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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
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如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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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
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包括人员经费、购买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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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结余
包括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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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 :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后,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的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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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资金 :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终未执行完毕或下年需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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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财务会计要素的区别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而预算会计要素仅包含前两者(预算收入/支出)及预算结余。这种划分体现了预算会计的“收支配比”原则,侧重预算执行情况,而财务会计则更关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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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期 :预算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预算年度(通常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预算;财务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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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标 :预算会计主要服务于财政监督和预算管理,需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务会计则需对外提供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报表。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的核心是围绕预算收支及结余展开,与财务会计要素形成互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