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会计的三个核心要素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它们构成了政府财政管理的基石,确保资金流动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 预算收入: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并纳入管理的现金流入,如税收、非税收入等。其确认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体现收付实现制原则。
- 预算支出:反映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的现金流出,涵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支出在实际支付时确认,严格匹配预算执行进度。
- 预算结余:是预算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包括结余资金(当年剩余)和结转资金(跨年延续使用),用于衡量财政盈余或调节未来预算。
通过这三要素的联动,政府能精准监控资金流向,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决算报告提供数据支撑。实践中需注意区分结余类型,避免资金沉淀或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