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政会计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内容,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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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政府会计主体过去形成的、由政府控制的、预期能产生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自然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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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政府过去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的现时义务。例如应付款项、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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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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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报告期内导致净资产增加的经济资源流入,如税收、政府转移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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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报告期内导致净资产减少的经济资源流出,如工资、公共支出等。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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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采用“双功能”模式,财务会计使用资产、负债等五要素,预算会计使用资金来源、支出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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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