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预算会计科目共设34个,涵盖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其中资产类11个、负债类4个、净资产类5个、收入类7个、支出类7个。这一体系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资金的流动与执行情况。
- 资产类科目(11个):包括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财政零余额账户款等,主要用于记录财政资金的存放形态及临时性垫付款项。例如“暂付款”核算行政单位临时垫付的差旅费等,而“预拨经费”反映提前拨付的预算资金。
- 负债类科目(4个):如暂存款、与上级往来等,体现需偿还的债务或待结算款项。其中“借入财政周转金”专门核算财政周转金的借入与归还。
- 净资产类科目(5个):包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等,反映财政资金收支相抵后的剩余权益。例如“预算周转金”用于调剂年度内季节性收支缺口。
- 收入类科目(7个):涵盖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等,记录不同来源的财政资金流入。其中“调入资金”核算预算体系内不同科目间的资金划转。
- 支出类科目(7个):如一般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用于分类统计预算执行中的资金用途。“调出资金”则反映跨预算科目的资金转移。
政府预算会计科目通过上述分类,实现了对财政资金全流程的精细化管控。实际应用中需注意科目设置的统一性与明细核算的灵活性,确保数据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