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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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
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通常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以实际金额计量。例如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如罚款、行政收费)及转移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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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
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确认,以实际金额计量。包括经常性支出(如公务员薪酬、日常运营费用)和资本性支出(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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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结余
包含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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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 :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后,收入扣除支出及结转资金后的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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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资金 :未执行完毕且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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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要素不同,后者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而预算会计专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收入、支出及结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