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制定会计法律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会计法律体系的最高立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法》作为核心法律,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构成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依据。
-
立法层级与权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制定的会计法律具有最高效力,直接规范会计行为、会计核算及监督机制,例如《会计法》明确要求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法律体系的核心地位:会计法律是会计制度的基础,国务院财政部门可根据法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无权超越法律框架。例如,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需由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
动态修订与适应性:随着经济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修订《会计法》,如2017年和2024年的修正案,体现立法机关对会计领域新问题的及时响应。
提示:会计法律的权威性要求企业和机构严格遵循,同时关注立法动态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