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填制人员需严格遵守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凭证内容合法合规、数据准确无误,并由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填制人员需具备专业素养,熟悉财务规范,避免涂改或伪造,同时需根据业务类型选择对应凭证格式,做到书写清晰、编号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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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与责任
填制人员需为经济业务的直接经办人或指定专职人员,如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等。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必须加盖公章,自制凭证需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章。关键要求包括:真实反映业务内容、逐项填写无遗漏、字迹工整无涂改、及时填制不积压。 -
操作规范
- 格式统一性:采用全国或行业标准凭证模板,单位内部专用凭证需保持格式一致。
- 数据准确性: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实物类凭证需附验收证明,销货退回需单独填制退货票据。
- 特殊处理:一式多联凭证需注明用途并套写编号,作废凭证需标注“作废”并保留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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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纠错机制
凭证填制后需由会计人员审核,发现错误需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公章)。严禁行为包括:使用“白条”代替正式凭证、私自涂改挖补、跳号使用或撕毁凭证。 -
法律责任与职业道德
填制人员需遵守《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对凭证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回避制度要求:单位领导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主管或出纳,避免利益冲突。
提示:企业应定期培训填制人员,强化规范意识,并通过内部稽核制度防范风险。电子化凭证需确保数据安全及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