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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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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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包含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及审核人签章等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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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需同时填写大写和小写,且两者必须一致;涉及批准的经济业务需附批准文件原件或盖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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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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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记录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金额计算经核对,禁止虚构或篡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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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填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政策及法律的经济业务,违规业务不得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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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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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统一格式(如全国或行业标准),确保凭证内容清晰、条理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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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科目等需规范书写,数字不得连笔,复写凭证需保持行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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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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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后需经审核人复核,确保内容准确、附件齐全;自制凭证需加盖公章及经办人、审核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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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凭证需加盖公章,个人凭证需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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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性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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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填制凭证,避免事后回忆导致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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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完成的凭证需按规定期限存档,确保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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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原始凭证填制需严格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原则,结合审核流程和及时性要求,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