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其核心要素需完整规范,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根据权威资料整理,原始凭证的七个基本要素如下:
一、基本要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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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名称
明确标明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类型,如“发票”“入库单”“报销单”等,反映凭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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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日期
记录凭证制作的日期,若业务发生时未及时填制,以实际填制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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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名称
注明经济业务接收方的单位全称,用于明确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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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内容
详细描述交易项目、名称及附注说明,包括数量、单价、金额等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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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单位签章
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盖章,确认凭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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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签章
包括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等签名盖章,明确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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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附件
如发票、合同、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用于佐证经济业务。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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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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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需用阿拉伯数字规范书写,小写金额需顶格填写且无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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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金额需顶格填写“人民币”字样,并标注“整”或“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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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需清晰可辨,外来凭证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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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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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审核:经济事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发票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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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审核:要素是否齐全,无遗漏或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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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审核: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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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范填制和严格审核,可有效保障原始凭证的法律效力和财务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