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主要分为两大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它按来源不同又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 外来原始凭证:由外部单位或个人填制的,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
- 自制原始凭证: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等。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按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又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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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记账凭证:专门用于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按其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有关,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 收款凭证: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 付款凭证: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 转账凭证: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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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记账凭证:适用于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其格式与转账凭证相同。
总结
会计凭证作为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工具,其分类有助于会计人员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会计信息,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理解会计凭证的分类,对于学习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