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主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其用途如下:
一、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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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产生的凭证,如发票、收据、领料单等,具有法律效力,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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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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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原始凭证 :由单位内部经办人员制作,如收料单、入库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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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原始凭证 :由外部单位提供,如供应商发票、银行回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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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作为记账凭证的编制依据,反映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责任,保障财务信息真实性。
二、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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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的凭证,用于记录会计科目借贷变动,是账簿登记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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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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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记账凭证 :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按业务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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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记账凭证 :适用于简单经济业务,如通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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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规范会计分录,反映财产变动,辅助财务报表编制,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性和合规性。
总结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共同构成会计核算体系,前者提供基础数据,后者进行专业处理,二者相辅相成,保障企业财务信息完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