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可以转入市公积金,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1. 办理条件
- 账户状态正常:职工需在转入地(市公积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 缴存记录要求:部分城市要求账户有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
- 封存账户:若原账户已封存,需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转移。
2. 办理流程
- 线上办理:
- 登录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选择“异地转入”功能。
- 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 线下办理:
- 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前往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3. 所需材料
- 职工身份证原件。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 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 若单位代办,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4. 注意事项
- 转移前需确认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支持线上办理。
- 转移过程中,请保持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欠缴或封存导致无法办理。
5. 温馨提示
办理前建议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