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高校
省直公积金的缴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范围可能因省份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范围一致:
一、省直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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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
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如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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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包括省属科研机构、文化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如省级医院)等。
二、省属高校及其所属单位
- 省属普通高校(如河南大学许昌校区)及其附属医院、下属企业。
三、中央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
- 中央企业驻豫机构(如中国铁路集团河南分公司)。
四、其他特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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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直属机构 :如省级工会、民主党派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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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机构 :部分中央单位在省外的分支机构(如海关、驻外使领馆等)。
五、管理主体与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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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归属 :由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管理,资金池独立且政策与省级政策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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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支持全省范围内使用,异地购房**无需转移账户,适用范围更广。
六、常见误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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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与省直区分 :私企属于市直公积金缴纳范围,与省直单位有明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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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类型差异 :部分地区(如许昌)存在省直公积金与市直公积金**额度差异(省直50%、市直70%),但核心政策均符合全国统一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单位名单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